比起献血来,骨髓捐赠要复杂许多。献血主要就是检查某血液是否合格,并没有针对具体的人进行捐赠,就如我这种看上去脂肪超标的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没有什么其他毛病、抽出来的血里面不会有半管肥油即可。这方面有过惨痛的教训:新来的小护士对于找到胖子血管的心得不足,以至于用针头在我肉里逡巡着寻找,我咬她的心都快有了。骨髓捐赠则麻烦得多,因为骨髓移植是器官移植的一种,是治疗造血功能异常、免疫功能缺陷、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有效疗法。献血不过是血液的转移,相当于器官移植的骨髓移植自然就复杂多了。其中包括配型、清髓(摧毁患者原有的骨髓),不但费用高昂,如果捐赠者在患者清髓之后反悔,患者就会加速面对死亡。而因为小护士用针管在我胳膊里满处找血管导致我拒绝献血的话,想必没人会因此加速死亡。
作为旁观人士,很难理解那些真正的捐赠者面对这种抉择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与社会压力。由云南这件事出发,有媒体做了一个报道指出,在中国的骨髓捐赠者当中,20%的人最终会反悔。这个数字还真不算高,美国的骨髓捐献志愿者拒捐率曾高达近50%,日本学者统计亚洲志愿者中有约60%最终拒绝捐献。
那么,捐赠者有没有权利反悔?结婚这事儿都有逃婚的落跑新娘,无偿的捐赠当然也是可以反悔的。毕竟这不是身外之物,风险也确实存在,没人有权力要求另外一个人必须在捐赠的行为上履约,这并非商业合同或民事契约,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单方取消的意向。